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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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4g |
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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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龙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史达德药业(北京)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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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50093 |
国药准字H11021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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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镇静、止痛。用于偏头痛、美尼尔氏病、神经官能症、高血压、脑血管病等多种头痛及头(眩)晕也有一定疗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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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每十天为一个疗程,可连服2—3个疗程。 |
口服。成人一次15~2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一日不超过80毫升。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一日次数1-210-155-8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3-616-218-10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7-922-2710-12小时不超过4次。10-1228-32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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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轻微口干、恶心、思睡等,勿需停药。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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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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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蜜环菌粉、川芎。 |
每1毫升含24毫克对乙酰氨基酚。辅料为:草莓香精、丙二醇、胭脂红、蔗糖、甘油、羟苯甲酯、苯甲酸钠、乙醇、纯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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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无为棕褐色粉末或颗粒;气芳香,味苦、略带麻辣感。 |
本品为粉红色至红色澄清的粘稠液体,带有调味剂的芳香气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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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如正在运用其他药品,运用晕痛定胶囊前请征询医生或药师。 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4.孕妇慎用,儿童及年迈体弱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5.服药7天表现无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6.对晕痛定胶囊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晕痛定胶囊性状发作改动时制止运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运用。 9.请将晕痛定胶囊放在儿童不能触摸的地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