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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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12.5mg*10粒/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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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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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097 |
H20150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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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支气管哮喘的预防和治疗。 |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多用于结缔组织病、活动性风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红斑狼瘡、严重支气管哮喘、严重皮炎、溃疡性结肠炎、急性白血病等,也用于某些严重感染及中毒、恶性淋巴瘤的综合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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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每日2次,每次225mg(本品2粒),餐后服用。根据年龄可适当增减用量。 |
一般剂量静脉注射每次2-20mg;静脉滴注时,应以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可2-6小时重复给药至病情稳定,但大剂量连续给药一般不超过72小时。还可用于缓解恶性肿瘤所致的脑水肿,首剂静脉推注10mg,随后每6小时肌内注射4mg,一般12-24小时患者可有所好转,2-4天后逐渐减量,5-7天停药。对不宜手术的脑肿瘤,首剂可静脉推注50mg,以后每2小时重复给予8mg,数天后再减至每天2mg,分2-3次静脉给予。用于鞘内注射每次5mg,间隔1-3周注射一次;关节腔内注射一般每次0.8-4mg,按关节腔大小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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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过敏:有时可见皮疹、瘙痒等。应停药并行适当处置。 2、有时可有嗳气、呕吐、腹痛、胃部不适、腹泻、便秘等。 3、有时出现GOT、GPT、胆红素升高。 4、其它:有时可见胸部绞窄感、失眠、发热、蛋白尿等 |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2.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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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颅内出血尚未完全控制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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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普仑司特水合物。 |
本品主要成份为:地塞米松磷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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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类白色至淡黄色粉末。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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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2.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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