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5ml:5mg) |
0.4ml∶0.2mg(0.05%) |
|
生产企业 |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3099 |
国药准字H2020323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外眼及眼前节炎症的对症治疗(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浅层巩膜炎、虹膜睫状体炎、术后炎症)。 |
本品可促进干眼症患者的泪液分泌,适用于与角结膜干燥症相关的眼部炎症所导致的泪液生成减少的患者 |
|
用法用量 |
每次1-2滴,每日4次。根据症状可以适当增减次数。 |
滴眼,1 次 1 滴,一日 2 次,需间隔 12 小时;本品也可与人工泪液联合使用,两药使用间隔时间应为 15 分钟。本品开启使用后即弃掉 |
|
副作用 |
在使用效果调查的5,843例患者中,其中79例出现了眼部副作用。发生率为0.1-5%的有:刺激感、结膜充血、瘙痒感、眼睑发红、肿胀、眼睑炎、分泌物;发生率小于0.1%的有:流泪、弥漫性表层角膜炎、异物感、结膜水肿。 |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眼灼烧。常见不良反应包括结膜充血、溢液、溢泪、眼痛、异物感、瘙痒、 刺痛及视觉障碍(多为视力模糊)。 国外产品上市后不良反应包括:过敏(包括眼肿胀、荨麻疹,罕有的严重血管性水肿、脸肿胀、 舌肿胀、咽水肿和呼吸困难病例);和眼表损伤(由给药过程中瓶口接触眼部引起)。因为这些反 应是由一个未知规模的人群自发报告的,因此不能总是可靠地估计这些不良反应的频率或建立一个 药物暴露的因果关系 |
|
禁忌 |
对普南扑灵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或疑似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普拉洛芬,除普拉洛芬外,还含有硼酸、硼砂、聚山梨酸酯80、依地酸钠、氯化苄烷铵等添加物。普拉洛芬是一个具有三环结构的丙酸类化合物。 |
环孢素 |
|
性状 |
无色澄明的无菌制剂,pH为7.0-8.0。 |
本品为几乎透明至略透明的乳状液体。 |
|
注意事项 |
1.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应注意本剂只用于对症治疗而不是对因治疗。本剂可掩盖眼部感染,因此对于感染引起的炎症使用本剂时,一定要仔细观察,慎重使用。2.应用时注意事项。给药途径:只能用于滴眼。给药时:在滴眼时,注意药瓶口不要接触眼部。发药时:在交给患者时,指导患者将药瓶避光保存。 |
1. 本品仅用于眼局部使用; 2. 将本品开启后,立刻给予单眼或双眼,剩余部分应弃之不重复使用; 3. 本品在佩戴隐形眼镜时不能使用。如需使用本品,应先取下隐形眼镜,在用药 15 分钟后才 可重新佩戴; 4. 本品可与其他人工泪液同时使用,但两药使用时间间隔应在 15 分钟以上; 5. 为避免可能引起眼损伤和污染,请注意不要让瓶口碰到眼睛或其他表面; 6.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