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5ml:5mg) |
0.1g |
|
生产企业 |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海欣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3099 |
国药准字H2002023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外眼及眼前节炎症的对症治疗(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浅层巩膜炎、虹膜睫状体炎、术后炎症)。 |
本品适用于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椎炎等引起的疼痛和炎症的症状治疗。 |
|
用法用量 |
每次1-2滴,每日4次。根据症状可以适当增减次数。 |
醋氯芬酸片口服﹐用至少半杯水送下﹐可与食物同服。 1. 成年人:每日推荐最大剂量2片﹐分两次服用﹐每次1片﹐早晚各一次。 2. 老年人:一般无须降低剂量﹐但须慎用﹐严密观察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3. 儿童用药:儿童用药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证实。 4. 肝功能不全病人:具有轻、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应减少醋氯芬酸用药剂量﹐推荐初始剂量为每天1片。 5. 肾功能不全病人:轻、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但应慎重。 |
|
副作用 |
在使用效果调查的5,843例患者中,其中79例出现了眼部副作用。发生率为0.1-5%的有:刺激感、结膜充血、瘙痒感、眼睑发红、肿胀、眼睑炎、分泌物;发生率小于0.1%的有:流泪、弥漫性表层角膜炎、异物感、结膜水肿。 |
据国外研究资料报道,主要出现胃肠道不良反应(消化不良﹑腹痛﹑恶心和腹泻)。最常见的是消化不良(7.5%)和腹痛(6.2%)。 1. 常见(>1/100) (1) 胃肠道系统失调、消化不良﹑腹痛﹑恶心和腹泻。 (2) 肝和胆、肝酶升高。 2. 偶见(1/100-1/1000)。 (1) 一般、头晕。 (2) 胃肠道系统、胀气﹑胃炎﹑便秘﹑呕吐﹑溃疡性口腔粘膜炎。 (3) 皮肤、瘙痒﹑皮疹和皮炎。 (4) 代谢和营养、尿素氮和肌酐升高。 3. 罕见(<1/1000) (1) 一般、头痛﹑疲倦﹑面部浮肿﹑过敏反应﹑体重增加。 (2) 血液、贫血﹑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 (3) 心血管、水肿﹑心悸﹑腓肠肌痉挛,潮红﹑紫癜。 (4) 中枢和外周神经系统、感觉障碍﹑震颤。 (5) 胃肠道系统障碍、胃肠出血和溃疡﹑出血性腹泻﹑肝炎或胰腺炎﹑柏油状大便﹑口腔粘膜炎症。 (6) 泌尿系统障碍、间质性肾炎。 (7) 皮肤、湿疹。 (8) 代谢和营养、碱性磷酸酶升高,高钾血症。 (9) 精神病学、抑郁﹑多梦﹑嗜睡﹑失眠。 (10) 眼睛、异常视觉。 (11) 其它、味觉倒错﹑脉管炎。 (12) 如其它的NSAIDs,可能发生严重的皮肤粘膜的超敏反应。 |
|
禁忌 |
对普南扑灵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
醋氯芬酸有如下禁忌症。 1. 已知对醋氯芬酸或对本品中某一组份过敏者禁用。 2. 病人服用作用机理类似的药物(如阿司匹林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引起哮喘、支气管痉挛、急性鼻炎或荨麻疹者或已知对该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3. 患有或者怀疑患有胃、十二指肠溃疡者,或有胃、十二指肠溃疡复发史的患者,胃肠道出血或其它出血或凝血障碍患者禁用。 4. 患有严重心衰、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5. 妊娠后三个月期间孕妇禁用。 |
|
成分 |
普拉洛芬,除普拉洛芬外,还含有硼酸、硼砂、聚山梨酸酯80、依地酸钠、氯化苄烷铵等添加物。普拉洛芬是一个具有三环结构的丙酸类化合物。 |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氯芬酸。 |
|
性状 |
无色澄明的无菌制剂,pH为7.0-8.0。 |
本品为薄膜衣片。 |
|
注意事项 |
1.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应注意本剂只用于对症治疗而不是对因治疗。本剂可掩盖眼部感染,因此对于感染引起的炎症使用本剂时,一定要仔细观察,慎重使用。2.应用时注意事项。给药途径:只能用于滴眼。给药时:在滴眼时,注意药瓶口不要接触眼部。发药时:在交给患者时,指导患者将药瓶避光保存。 |
1. 有胃肠道疾病的患者和有消化道溃疡、脑血管出血、溃疡性结肠炎、Crohn’s病、系统性红斑狼疮(SLE)、卟啉病及造血和凝血障碍病史者应慎用或在密切监控下使用。 2. 轻、中度肝、肾、心功能不全者以及有体液潴留倾向的患者应慎用。这些患者使用NSAIDs﹐可导致肾功能衰竭和体液潴留.用利尿药治疗或其它同样有低血容量危险的患者也应慎用。 3. 老年患者一般更容易出现副作用﹐应慎用。在治疗期间﹐很多时候患者无前兆症状或明显的病史﹐结果出现严重的胃肠出血和/或穿孔。老年患者更可能造成肾、心血管和肝功能损害。 4. 长期使用NSAIDs治疗的患者应经常检查以作预防(如:肝、肾功能和血细胞计数)。 5. 服用NSAIDs后出现头晕和中枢神经系统其它障碍的患者应避免开车和从事机械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