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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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丸重14g |
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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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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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常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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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4020144 |
国药准字H41021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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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胃热,制酸,止咳。用于慢性胃炎,“培根木布”,胃痛,呕吐酸水,胸痛,咳嗽,音哑,胃部壅寒,呼吸不畅。 |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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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次2丸,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4次,餐前1小时及睡前嚼碎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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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是便秘。少见或偶见的有腰痛、腹泻、恶心、眩晕、嗜睡、口干、消化不良、疲劳、皮疹、瘙痒、背痛及胃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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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对本品过敏及习惯性便秘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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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分:寒水石、矮紫堇、诃子(去核)、兔耳草、木香、蜂蜜、渣驯膏。 |
主要成份是硫糖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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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灰白色水蜜丸;味酸、苦。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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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2.感冒发热者慎用。3.服药三天症状未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习惯性便秘、肝肾功能不全等患者慎用。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