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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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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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华润本溪三药有限公司 |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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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2084 |
国药准字Z450202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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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祛暑解表,清热,生津。用于感冒病暑热症候,证见发热重,恶寒轻,汗出热不退,心烦口渴,溲赤。 |
镇咳祛痰。用于感冒咽炎,肺热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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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20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5~2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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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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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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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连翘、竹叶、北沙参、竹茹、荷叶生石膏、知母、佩兰、丝瓜络、香薷、菊花。辅料为蔗糖、糊精。 |
鱼腥草、前胡、荆芥、知母、矮地茶、葶苈子、浮海石、 板栗壳.辅料为蔗糖、苯甲酸、尼泊金、甜橙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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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至深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褐色至深褐色粘稠液体;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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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炎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儿童、孕妇、体质虚弱、糖尿病患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