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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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粒重2g |
每袋装5g(相当于饮片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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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阜新蒙药有限责任公司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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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303 |
国药准字Z530207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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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调经养血,温暖子宫,驱寒止痛。用于心、肾脏“赫依”病,气滞腰痛,小腹冷痛,月经不调,白带过多。 |
活血调经,行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月经不调,痛经,产后瘀血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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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1~15丸,一日1~2次。 |
开水冲服,一次1袋(14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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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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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月经过多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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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白豆蔻、天冬、手掌参、沉香、肉豆蔻、黄精、丁香。 |
益母草、当归、川芎、木香。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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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芳香,味辛。甘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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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3.忌气恼劳碌。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月经后错、经量过少,须去医院就诊。5.经期延长,月经量过多合并贫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或月经量过多,或经水淋漓不净超过半个月,或出现其他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4.可于经前3-7天开始服药,至痛经缓解。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5.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