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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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粒重2g |
每袋装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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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阜新蒙药有限责任公司 |
仲景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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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303 |
国药准字Z41021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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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调经养血,温暖子宫,驱寒止痛。用于心、肾脏“赫依”病,气滞腰痛,小腹冷痛,月经不调,白带过多。 |
温经化瘀,理气止痛。用于寒凝气滞血瘀,妇女痛经,少腹冷痛,月经不调,经色暗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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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1~15丸,一日1~2次。 |
温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于月经前一周开始,持续至月经来三天后停服,连续服用三个月经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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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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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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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白豆蔻、天冬、手掌参、沉香、肉豆蔻、黄精、丁香。 |
红花、丹参、延胡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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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芳香,味辛。甘 |
本品为黄色至棕黄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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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3.忌气恼劳碌。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月经后错、经量过少,须去医院就诊。5.经期延长,月经量过多合并贫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或月经量过多,或经水淋漓不净超过半个月,或出现其他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 2. 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 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4.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痛经伴月经过多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 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 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去医院就诊。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