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粒重2g |
0.41g*15片*2板 |
|
生产企业 |
阜新蒙药有限责任公司 |
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303 |
国药准字Z2007332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调经养血,温暖子宫,驱寒止痛。用于心、肾脏“赫依”病,气滞腰痛,小腹冷痛,月经不调,白带过多。 |
活血消肿,理气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胀及气滞血瘀所致的痛经。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1~15丸,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禁用。 |
|
成分 |
白豆蔻、天冬、手掌参、沉香、肉豆蔻、黄精、丁香。 |
三七、香附(四炙)、当归、延胡索(醋炙)、鸡血藤、大黄、甘草。 |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芳香,味辛。甘 |
本品为糖衣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味苦、辛。 |
|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3.忌气恼劳碌。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月经后错、经量过少,须去医院就诊。5.经期延长,月经量过多合并贫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或月经量过多,或经水淋漓不净超过半个月,或出现其他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油腻食物。2.高血压、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发热病人暂停使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