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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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g |
2%: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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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乐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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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1041 |
国药准字H20066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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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克拉霉素缓释片适用于对克拉霉素敏感的微生物所引起的感染:1.上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气管炎、肺炎等;2.上呼吸道感染:如咽炎、窦炎等;3.皮肤及软组织的轻中度感染:如毛囊炎、蜂窝组织炎、丹毒等。 |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 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 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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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推荐剂量为每次一片(0.5g),每日一次。餐中服用。不要压碎或咀嚼克拉霉素缓释片。12岁以上儿童,同成人。12岁以下儿童,请使用其他适宜剂型的品种。在更为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增至每日一次,每次2片(1g)。治疗周期通常为7~14天。克拉霉素缓释片禁用于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克拉霉素片也许可以用于该患者群。肾功能中度受损(肌酐清除率为30~60ml/min)的患者,应将剂量减少50%,其最大剂量为每天服用1片(0.5g)克拉霉素缓释片 |
1.皮肤感染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 2.指(趾)甲感染 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 右。 3.念珠菌阴道炎 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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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克拉霉素耐受性较好。曾有报道暂时性中枢神经系统的副作用包括:眩晕、焦虑、失眠、噩梦、耳鸣、干扰、定向障碍、幻觉、精神障碍和人格障碍。 (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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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大环内酯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2.由于克拉霉素缓释片剂量不能降至每日0.5g以下,因此它禁用于肌酐清除率低于30ml/min的患者。 3.克拉霉素禁止与下列药物合用:阿司咪唑、西沙比利、匹莫奇特和特非那定。 |
已知对硝酸咪康唑或本品其他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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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克拉霉素。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甘油、单硬脂酸甘油酯、聚山梨酯80、白凡士林、硬酯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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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片芯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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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据报道,几乎所有的抗生素保罗大环内酯类可能导致轻度至危及生命的假膜性大肠炎。 克拉霉素主要经肝脏排泄。因此对肝功能受损患者给药时应慎重。对肾功能中至重度受损患者给予克拉霉素时也应小心。 还应注意克拉霉素与其它大环内酯类药物及林可霉素和克林霉素发生交叉耐药的可能性。 β-内酰胺酶的产生应不能影响克拉霉素的活性。注意:多数耐青霉素I和II的菌株对克拉霉素耐药。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