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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霉素胶囊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00563
生产企业:
扬州市三药制药有限公司
规格:
0.125g (还有63个药企生产)
适应症:
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1.鼻咽感染: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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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 对比

药品信息

克拉霉素胶囊

盐酸阿莫罗芬搽剂

规格

0.125g

2毫升

生产企业

扬州市三药制药有限公司

江苏福邦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00563

国药准字H2012316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1.鼻咽感染: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肺炎。3.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4.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5.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用于治疗敏感真菌引起的指(趾)甲感染。

用法用量

成人 口服,常用量一次 250 mg,每1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500mg,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儿童 口服,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以下方法给药:体重8~11kg,一次62.5mg,每12小时1次;体重12~19kg,一次125mg,每12小时1次;体重20~29kg,一次187.5mg,每12小时1次;体重30~40kg,一次250mg,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5~10日。

将本品施用于病甲,每7天使用1-2次。

副作用

1.主要有口腔异味(3%),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2%~3%),头痛(2%),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2.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3.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4.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除了有益的作用以外,即使在正确使用情况下,治疗期间也可能会出现一些除治疗作用之外的不良反应。少数情况下,涂施楚甲后会在局部甲床周围皮肤出现轻微的烧灼感,瘙痒,红斑,脱屑,无须停药即可消失。极少数情况下,会出现渗出、水疱、疼痛、炎症等。罕见荨麻疹发生。尚未见全身副作用报道。

禁忌

1.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妇女期禁用。3.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4.某些心脏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1.对本品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2.本品禁用于孕妇或可能怀孕的妇女。

成分

克拉霉素。

本品每毫升含阿莫罗芬50毫克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

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注意事项

1.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2.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250m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500mg,以后一次250mg,一日2次。3.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4.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5.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

1.第一次使用本品请咨询专业医生并确诊为适用本品的指(趾)甲真菌感染。 2.甲真菌感染面积较大的患者,如多于2个指(趾)甲、单(趾)感染面积超过指甲面积二分之一的患者需要综合治疗,使用本品前应咨询专科医生。 3.使用本品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本品。 4.本品不得吸入。本品应避免接触粘膜(如口腔、鼻)和皮肤皱褶处。 5.如果不慎将搽剂误入眼内或耳内,立即用水冲洗,就近立即去医院咨询医生或药师。 6.如果误服本品,就近立即去医院咨询医生或药师。 7.哺乳期妇女避免使用本品。 8.由于缺乏相关的临床研究资料,不推荐用于儿童。 9.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10.使用本品请使用配套的甲锉和涂药铲以保证用药量。 11.锉指(趾)甲时应避免出血、锉伤甲床和损伤皮肤。 12.请不要将甲锉重复用于健康指(趾)甲。 13.每次使用前,如有必要,锉光受感染的指(趾)甲,并用药签除去残留的搽剂。 14.如担心或已经出现任何不良反应,请向医生咨询。 15.连续使用本品6个月如症状无缓解请咨询专科医生。 16.如果接触有机溶媒(如稀料、白酒等)需戴防护手套以保护指(趾)甲上的涂层。 17.使用本品时应注意避免接触过病甲的用品接触瓶口造成污染药物。 1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2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21.如正在接受治疗的指(趾)甲上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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