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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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gx6粒/盒 |
0.125g*2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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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陕西恒诚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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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8098 |
国药准字H2001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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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鼻咽感染、下呼吸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 |
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如尿道炎、膀胱炎、前列腺炎、肾盂肾炎、淋病;呼吸道感染,如肺炎、鼻窦炎、支气管炎、咽喉炎、扁桃体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如蜂窝织炎、疖;中耳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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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口服,常用量一次250mg,每1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500mg,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 2.儿童口服,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以下方法给药: a.体重8~11kg,一次62.5mg,每12小时1次; b.体重12~19kg,一次125mg,每12小时1次; c.体重20~29kg,一次187.5mg,每12小时1次; d.体重30~40kg,一次250mg,每12小时1次; e.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5~10日。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5~1g,一日2次。小儿常用量:按体重每12小时15~20mg/kg。A组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及扁桃体炎)每12小时15mg/kg,共10日。成人肾功能减退者首次剂量为1g饱和量,然后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确定给药间期。肌酐清除率为25~50ml/分钟者,每12小时服0.5g;10~25ml/分钟者,每24小时服0.5g;0~10ml/分钟者,每36小时服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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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主要有口腔异味(3%),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2%~3%),头痛(2%),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 2.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 3.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膜性肠炎。 4.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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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妇女期禁用。 3.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 4.某些心脏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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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克拉霉素。 |
头孢羟氨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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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或结晶性粉末。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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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2.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250m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500mg,以后一次250mg,一日2次。 3.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 4.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 5.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 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头孢菌素时发生过敏反应者达5%~10%;如作免疫反应测定时,则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2)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本品时应根据病人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及有肾功能减退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