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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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硫酸氨基葡萄糖氯化钠复盐0.314g(相当于硫酸氨基葡萄糖0.250g) |
0.25g*24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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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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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077 |
HC20120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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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及继发性骨关节炎 |
原发性及继发性骨关节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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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如果医师处方中没有特殊要求,建议每次2粒胶囊,每日3次(早晨及进餐时);连续用药6周,必要时可以6周以上。间隔2个月可以重复使用。 |
口服,如果医师处方中没有特殊要求,建议每次2粒胶囊,每日3次(早晨及进餐时) ;连续用药6周,必要时可以6周以上。间隔2个月可以重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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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罕见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便秘、腹涨和腹泻。有报道有些患者出现过敏反应,包括皮疹、瘙痒和皮肤红斑。 |
罕见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便秘、腹涨和腹泻。有报道有些患者出现过敏反应,包括皮疹、瘙痒和皮肤红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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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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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酸氨基葡萄糖氯化钠复盐 |
化学名:D-(+)-2-氨基-2-去氧葡萄糖硫酸盐,分子式:C12H28Cl2N2Na2SO14,分子量:57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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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至类白色颗粒。 |
本品为硬胶囊,胶囊壳上印有“Caseal”字样,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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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未进行过对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的研究,本品的毒性学和药动学试验数据未显示出对这些患者的限制。但是,有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该在有医疗监护的条件下用药。勿将本品置于儿童能触及的地方。 |
1.未进行过对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的研究,本品的毒性学和药动学试验数据未显示出对这些患者的限制。但是,有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该在有医疗监护的条件下用药。 2. 勿将本品置于儿童能触及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