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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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4mg(2mg)*20片(康尔贝宁) |
按总固体计100ml:2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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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康刻尔制药有限公司 |
西安力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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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376 |
国药准字H61023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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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防治支气管哮喘、喘息性急、慢性支气管炎、慢阻肺和肺心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 |
免疫调节药。临床用于小儿反复呼吸道感染和由此诱发的支气管哮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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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详见说明书 |
口服,100ml:22.5g,1~4岁7ml;4~7岁10ml;7~14岁7ml。一日剂量,一日3次,3~6个月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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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常见肌肉震颤,亦可见恶心、心率加快或心律失常。偶见有头晕、头昏、头痛、目眩、口舌发干、心烦、血压升高、失眠、呕吐、颜面潮红等。 (详见说明书) |
不良反应少见,少数患者服用初期大便次数可能增多或成糊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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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或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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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2.4毫克(相当于沙丁胺醇2毫克)。 |
本品为羧甲淀粉钠的含糖溶液,含羧甲淀粉钠(按总固体计)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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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在口腔内遇唾液迅速崩解,无沙砾感,口感良好 |
本品为浅棕色至棕色的粘稠液体;芳香,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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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有支气管扩张作用,作用持续时间约4小时,不能过量使用,哮喘症状持续不能缓解者要及时找医师诊治。 2.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3.高血压,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心功能不全,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慎用。 4.久用本品易产生耐受性,使药效降低。此时患者对肾上腺素等扩张支气管作用的药物也同样产生耐受性,使支气管痉挛不易缓解,哮喘加重。5.对本品及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6.一般应用3日后症状仍不见缓解时,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儿童必须在医师诊治、处方后并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