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6g |
8片 |
|
生产企业 |
太原大宁堂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1448 |
国药准字H4402431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
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关节痛、鼻塞等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日3次。6个月~1岁,一次1/3片;1~5岁,一次半片;6~9岁,一次1片;9~14岁,一次1片半;15岁以上,一次2片;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
成分 |
川芎,白芷、石膏、薄荷、荆芥穗。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125mg,人工牛黄5mg,马来酸氯苯那敏0.5mg |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微甜而后辛、凉。 |
本品为淡黄色或淡橙黄色片。 |
|
注意事项 |
1、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 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慢性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或服用无效者应向医师咨询。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