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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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4mg(相当于沙丁胺醇2mg) |
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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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衡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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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0222 |
国药准字H310215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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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伴有支气管痉挛的病症。 |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等具有喘息症状的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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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1-2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4次。预防夜间哮喘发作,可在临睡前加服1-2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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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常见肌肉震颤,亦可见恶心、心率加快或心律失常。偶见有头晕、头昏、头痛、目眩、口舌发干、心烦、高血压、失眠、呕吐、颜面潮红等。 |
可见头痛、心悸、恶心、胃部不适、手指颤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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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或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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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硫酸沙丁胺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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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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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有支气管扩张作用,作用持续时间约4小时,不能过量使用,哮喘症状持续不 能缓解者要及时找医师诊治。 2.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3.高血压,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心血管功能不全,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慎用。 4.久用本品易产生耐受性,使药效降低。此时患者对肾上腺素等扩张支气管作用的药物 也同样产生耐受性,使支气管痉挛不易缓解,哮喘加重。 5.对本品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6.一般应用3日后症状仍不见缓解,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医师诊治、处方后并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心律失常、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亢进、糖尿病以及前列腺增生而致排尿困难的患者慎用。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必须按推荐剂量服用,不可超量服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