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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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45粒重7.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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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恒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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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146 |
国药准字Z20054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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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补气,养血,益精。用于虚损消瘦,劳热骨蒸,咳嗽,盗汗,神经衰弱,病后体虚。 |
育阴潜阳,豁痰散结,降逆和中。用于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引起的突眼,多汗心烦,心悸怔忡,口渴,多食,肌体消瘦,四肢震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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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片,一日三次,饭后服用。 |
口服。一次7.5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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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密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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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孕妇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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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牛、猪胎盘。辅料为淀粉、蔗糖。 |
羚羊角、白芍、桑椹、天竺黄、香附、延胡索(醋炙)、玄参、黄精、黄药子、女贞子等14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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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色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黄棕色,味腥。 |
本品为棕黄色的小蜜丸;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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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