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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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4mg(相当于沙丁胺醇2mg) |
60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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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省长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东日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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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0445 |
国药准字H33022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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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伴有支气管痉挛的病症。 |
用于缓解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的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以及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等有多量粘痰而不易咳出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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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1-2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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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常见肌肉震颤,亦可见恶心、心率加快或心律失常。偶见有头晕、头昏、头痛、目眩、口舌发干、心烦、高血压、失眠、呕吐、颜面潮红等。 |
多见恶心、呕吐、易激动、失眠等,亦可出现心动过速、心率失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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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或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对本品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2.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3.未经控制的惊厥性疾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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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硫酸沙丁胺醇。 |
含氨茶碱(以无水茶碱计),盐酸溴己新,马来酸氯苯那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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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为白色或微黄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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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有支气管扩张作用,作用持续时间约4小时,不能过量使用,哮喘症状持续不 能缓解者要及时找医师诊治。 2.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3.高血压,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心血管功能不全,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慎用。 4.久用本品易产生耐受性,使药效降低。此时患者对肾上腺素等扩张支气管作用的药物 也同样产生耐受性,使支气管痉挛不易缓解,哮喘加重。 5.对本品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6.一般应用3日后症状仍不见缓解,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医师诊治、处方后并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不适用于哮喘持续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痉挛的患者。2.应定期监测血清茶碱浓度,以保证最大的疗效,而避免血药浓度过高。3.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年龄超过55岁,特别是男性和伴发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患者,持续发热患者宜慎用。使用某些影响茶碱排泄的药物的患者,其茶碱清除率可能减低。在停用合并药物后,血清茶碱浓度的维持时间往往显着延长。应酌情调整用药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4.茶碱制剂可致心率失常和使原有的心率失常恶化;患者心率和(或)节律的任何改变均应进行监测和研究。5.低氧血症、高血压病史的患者慎用茶新那敏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