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g |
9g*10丸 |
|
生产企业 |
台州南峰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1467 |
国药准字Z1102023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散风祛湿,活络止痛。用于风湿阻络,四肢麻木,周身疼痛,筋骨无力,行步艰难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首次0.5克,以后一次0.25克,必要时每6-8小时一次。 |
温黄酒或温开水送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
副作用 |
1.可见恶心、呕吐、消化不良、便秘、胃不适、头晕、头痛、嗜睡、耳鸣、呼吸急促、呼吸困难、哮喘、皮肤瘙痒、下肢水肿。2.可见视力模糊或视力障碍、听力减退、腹泻、口腔刺激或痛感、心慌、多汗。3.偶见胃肠出血、肾损害、过敏性皮疹、精神抑郁、肌无力、血象异常、肝功能损害。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血管神经性水肿,以及对阿司匹林或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胃、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萘普生0.1克,辅料为淀粉、羟丙甲纤维素、硬脂酸镁。 |
麻黄、铁丝威灵仙(酒炙)、防风、白芷、苍术(米泔炙)、蔓荆子(微炒)、川芎、桑白皮(蜜炙)、苦参、槐角(蜜炙)、人参、何首乌(黑豆酒炙)、五味子(醋炙)、木香。 |
|
性状 |
片剂 |
本品为黑棕色的大蜜丸;气香,味苦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 |
1.运动员慎用。2.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