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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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5mg*10粒 |
10mg*1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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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万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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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0090 |
国药准字H10960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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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原发性高血压。 |
高血压:本品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及肾血管性高血压。可单独服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充血性心力衰竭:本品可与洋地黄或利尿剂相配合作为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急性心肌梗塞:本品用于治疗急性心肌梗塞后24小时内血液动力学稳定的患者,能预防左室功能不全或心力衰竭的发展并提高生存率。患者在合适的条件下应接受常规推荐的治疗如溶血栓药、阿司匹林以及β-受体阻滞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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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24小时服1片,最好在早晨服用。加大剂量并不能提高吲达帕胺的抗高血压疗效,只能增加利尿作用。 |
人体药物过量的数据有限。ACE抑制剂过量相关的症状可表现为低血压、循环休克、电解质紊乱、肾衰、通气过度、心动过速、心悸、心动过缓、眩晕、焦虑和咳嗽。对药物过量的推荐治疗是静脉滴注生理盐水。如出现低血压,患者可处于休克状态。如可能,可考虑使用血管紧张素II和/或静脉注射儿茶酚胺治疗。如为最近服药,治疗的目的是将赖诺普利自体內清除(如呕吐、洗胃、口服吸附剂或硫酸钠)。本品可以通过血液透析清除(见【用法用量】)。对治疗无效的心动过缓可使用起搏器。应经常检测生命体征、血清电解质和肌酐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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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大部分临床和实验室的不良反应为剂量依赖性。噻嗪和相关利尿剂包括吲达帕胺可能引起下述情况:1.对血液及淋巴循环系统的影响罕见:血小板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2.对神经系统的影响少见:头晕,疲劳,头痛,感觉异常。3.对心脏的影响罕见:心率失常,低血压。4.对胃肠道的影响少见:恶心,便秘,口干。罕见:胰腺炎。5.对肝胆的影响肝功能衰竭的病人可能引发肝性脑病。(参考禁忌及注意事项)罕见:肝功能改变。6.对皮肤及组织的影响过敏反应,主要是皮肤过敏,(一般出现斑丘疹,少数出现紫癜),易见于以往过敏及哮喘的病人。可能会使已有的急性系统性红斑狼疮病情加重。关于实验室参数7.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有低血钾症的发生:治疗4到6周后,有10%的病人出现血钾浓度小于3.4mmol/l,有4%的病人出现血钾浓度小于3.2mmol/l,经过12周治疗,病人平均血钾浓度降低0.2。mmol/l。8.低血钾症伴随的钾丢失在某些高危人群中尤其严重。(参考注意事项)。.低钠血症和血容量不足将引起脱水和体位性低血压。伴随的氯离子丢失会导致继发性代偿性代谢性碱中毒:该反应发生的几率很少并且程度轻微。9.在治疗期间,血浆中尿酸及血糖增加:这些利尿药在用于患有痛风和糖尿病的病人时必须进行非常仔细的评估。10.罕见:高血钙症 |
与其它的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相似。常见咳嗽、头昏、头痛、心悸、乏力等,咳嗽为干咳,往往是不能应用本药的主要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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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磺胺药过敏者禁用。2.严重肾功能衰竭者禁用。3.肝性脑病或严重肝功能衰竭者禁用。4.低血钾者禁用。 |
对本品任何成份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抑制剂过敏者;或曾使用ACE抑制剂治疗而引起血管性水肿;以及遗传性或特发性血管性水肿的患者禁用;妊娠中期和末期三个月(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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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吲达帕胺. |
本品主要组成成份为赖诺普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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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球形小丸。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或着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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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警告:1.当肝功能受损时,噻嗪及相关类利尿剂可能引起肝性脑病。如果发生此病,应立即停止应用利尿剂。水和电解质平衡2.血钠:治疗前必须测定血钠,此后应进行规律的监测。任何利尿剂治疗都可能导致低血钠,有时会产生严重的后果。血钠降低起初可以无症状,因此规律的监测血钠是十分必要的;在年老和肝硬化的病人,监测的次数应更频繁(见不良反应及药物过量)。3.血钾:钾丢失引起的低血钾症是噻嗪及相关利尿剂的主要危险。在某些高危人群中,例如在老年人.营养不良.多种药物治疗者.水肿.腹水的肝硬化病人.冠心病和心力衰竭病人,必须预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