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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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5mg*10粒 |
10mg*20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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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 |
青岛国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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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0090 |
国药准字H2008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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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原发性高血压。 |
1、各期原发性高血压。2、肾血管性高血压。3、各级心力衰竭对于症状性心衰病人,也适用于:提高生存率;延缓心衰的进展;减少因心衰而导致的住院。4、预防症状性心衰对于无症状性左心室功能不全病人,适用于:延缓症状性心衰的进展;减少因心衰而导致的住院。5、预防左心室功能不全病人冠状动脉缺血事件,适用于:减少心肌梗塞的发生率;减少不稳定型心绞痛所导致的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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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24小时服1片,最好在早晨服用。加大剂量并不能提高吲达帕胺的抗高血压疗效,只能增加利尿作用。 |
本品的吸收不受食物的影响,因此餐前、餐中或餐后服用均可。本品为口腔崩解片,将本品置于舌上,约半分钟左右药片崩解完全,吞咽即可,不需用水送服,口舌略加运动可以加速药片崩解,进一步缩短服药过程。1、原发性高血压:根据高血压的严重程度,起始剂量为10毫克至20毫克,每日1次。对轻度高血压,建议起始剂量为每日10毫克。治疗其他程度的高血压,起始剂量为每日20毫克。常用维持剂量为每日20毫克,根据病人的需要,可调整至最大剂量每日40毫克。2、肾血管性高血压:因这类病人的血压和肾功能对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可能特别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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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大部分临床和实验室的不良反应为剂量依赖性。噻嗪和相关利尿剂包括吲达帕胺可能引起下述情况:1.对血液及淋巴循环系统的影响罕见:血小板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2.对神经系统的影响少见:头晕,疲劳,头痛,感觉异常。3.对心脏的影响罕见:心率失常,低血压。4.对胃肠道的影响少见:恶心,便秘,口干。罕见:胰腺炎。5.对肝胆的影响肝功能衰竭的病人可能引发肝性脑病。(参考禁忌及注意事项)罕见:肝功能改变。6.对皮肤及组织的影响过敏反应,主要是皮肤过敏,(一般出现斑丘疹,少数出现紫癜),易见于以往过敏及哮喘的病人。可能会使已有的急性系统性红斑狼疮病情加重。关于实验室参数7.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有低血钾症的发生:治疗4到6周后,有10%的病人出现血钾浓度小于3.4mmol/l,有4%的病人出现血钾浓度小于3.2mmol/l,经过12周治疗,病人平均血钾浓度降低0.2。mmol/l。8.低血钾症伴随的钾丢失在某些高危人群中尤其严重。(参考注意事项)。.低钠血症和血容量不足将引起脱水和体位性低血压。伴随的氯离子丢失会导致继发性代偿性代谢性碱中毒:该反应发生的几率很少并且程度轻微。9.在治疗期间,血浆中尿酸及血糖增加:这些利尿药在用于患有痛风和糖尿病的病人时必须进行非常仔细的评估。10.罕见:高血钙症 |
可有头昏、头痛、嗜睡、口干、疲劳、上腹不适、恶心、心悸、胸闷、咳嗽、面红、皮疹和蛋白尿等。必要时减量。如出现白细胞减少,需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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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磺胺药过敏者禁用。2.严重肾功能衰竭者禁用。3.肝性脑病或严重肝功能衰竭者禁用。4.低血钾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或双侧性肾动脉狭窄患者忌用。肾功能严重受损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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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吲达帕胺. |
化学名称:N-[(S)-1-乙氧羰基-3-苯丙基]-L-脯氨酸顺丁烯二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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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球形小丸。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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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警告:1.当肝功能受损时,噻嗪及相关类利尿剂可能引起肝性脑病。如果发生此病,应立即停止应用利尿剂。水和电解质平衡2.血钠:治疗前必须测定血钠,此后应进行规律的监测。任何利尿剂治疗都可能导致低血钠,有时会产生严重的后果。血钠降低起初可以无症状,因此规律的监测血钠是十分必要的;在年老和肝硬化的病人,监测的次数应更频繁(见不良反应及药物过量)。3.血钾:钾丢失引起的低血钾症是噻嗪及相关利尿剂的主要危险。在某些高危人群中,例如在老年人.营养不良.多种药物治疗者.水肿.腹水的肝硬化病人.冠心病和心力衰竭病人,必须预 |
1.个别病人,尤其是在应用利尿剂或血容量减少者,可能会引起血压过度下降,故头一次剂量宜从2.5mg开始。2.定期作白细胞计数和肾功能测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