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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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mg |
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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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岛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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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625 |
国药准字H4202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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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本品用于: 1.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性心绞痛;慢性稳定性心绞痛。 2.心律失常:与地高辛合用控制慢性心房颤动和/或心房扑动时的心室率;预防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的反复发作。 3.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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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口服(最好早晨服用).一次1粒,一日1次. 2.口服剂量每天不应超过2.5mg(因增加剂量不会提高疗效,而会增加副作用). |
口服给药:通过调整剂量达到个体化治疗。安全有效的剂量为不超过480mg/日。 1.心绞痛: 一般剂量为维拉帕米80~120mg/次,一日三次。肝功能不全者及老年人的安全剂量为40mg/次,一日三次。约在药后8小时根据疗效和安全评估决定是否增量。 2.心律失常: 慢性心房颤动服用洋地黄治疗的病人,每日总量为240~220mg,分三次或四次/日。预防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未服用洋地黄的病人)成人的每日总量为240~480mg,一日三次或四次。年龄1~5岁:每日量4~8mg/kg,一日分三次;或每隔8小时40~80mg。>5岁:每隔6~8小时80mg。 3.原发性高血压: 一般起始剂量为80mg,一日三次。使用剂量可达每日260~480mg。对低剂量即有反应的老年人或体型瘦小者,应考虑起始剂量为40mg,一日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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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大部分临床和实验室的不良反应为剂量依赖性,故可以采用最低有效剂量来减少不良反应。 2.低血钾和钾离子缺乏,在高危患者情况更严重(参见注意事项)。在以2.5mg剂量的吲达帕胺进行的临床试验中,4~6周后,可以观察到某些病例的血钾含量降低,25%的患者血钾含量小于2.4mmol/L,10%的患者血钾含量小于3.2mmol/L,12周后血钾平均下降0.41mmol/L。 3.低血钠症和血容量减少,由此引起患者脱水和直立性低血压。如同时伴有氯的缺失,可能会引发继发性代偿性代谢性碱中毒,此种情况发生率很低,程度也轻。 4.治疗中血尿酸和血糖含量增加:对于痛风和糖尿病患者,要更加注意仔细考虑应用这些利尿剂的适应症(参见药效学特性)。 5.血液学事件,非常罕见:血小板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骨髓发育不全,溶血性贫血。 6.高钙血症:极为罕见。 7.对于肝功能不全的患者,有可能诱发肝性脑病(参见禁忌症和注意事项)。 8.过敏反应,尤其是皮肤过敏反应,有过敏和哮喘病史的个体更易发生。 9.斑丘疹﹑紫癜,可能会加重已有的急性系统性红斑狼疮。 10.恶心﹑便秘﹑眩晕﹑疲劳﹑感觉异常﹑头痛﹑口干,这些症状很少发生,并且随着剂量的减少大部分症状能减轻。 11.胰腺炎:很少发生。 |
以推荐的单剂量和每日总量为起始剂量并逐渐向上调整剂量用药,严重不良反应少见。发生率在1~10%的不良反应:便秘(7.2%);眩晕﹑轻度头痛(3.5%);恶心(2.7%);低血压(2.5%);头痛(2.2%)。外周水肿(2.1%);充血性心力衰竭(1.8%);窦性心动过缓,Ⅰ度﹑Ⅱ度或Ⅲ度房室阻滞;皮疹(1.2%);乏力;心悸;转氨酶升高,伴或不伴碱性磷酸酶和胆红素的升高,这种升高有时是一过性的,甚至继续使用维拉帕米仍可消失。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低血压;心动过速;潮红;溢乳;牙龈增生;非梗阻性麻痹性肠梗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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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磺胺过敏者,严重的肾功能不全﹑肝性脑病﹑低钾血症患者禁用。 2.通常,此药不要与锂和能引发扭转性室速的非抗心律失常药合用(参考药物的相互作用)。 |
1.严重左心室功能不全。 2.低血压(收缩压小于90mmHg)或心源性休克。 3.病窦综合征(已安装并行使功能的心脏起搏器病人除外)。 4.Ⅱ或Ⅲ度房室阻滞(已安装并行使功能的心脏起搏器病人除外)。 5.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病人合并房室旁路通道。 6.已知对盐酸维拉帕米过敏的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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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吲达帕胺。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维拉帕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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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性粉末。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及后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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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警告: 1.对有肝病患者,噻嗪类利尿药和噻嗪类相关药会导致肝性脑病。在这种情况下,应立即停止服用利尿药。 2.血钠:在治疗开始之前必须测定血钠含量,随后定期检测。任何利尿剂治疗都可能引起低血钠,有时产生严重后果。由于低血钠在早期时是无症状的,因此必须定期检测。对于一些高危病人,如老年人和肝硬化病人,应更频繁地定期检测血钠含量(参考不良反应和药物过量)。 3.血钾:噻嗪类及其有关的利尿剂的主要危险是引起缺钾和低钾血症。 4.对某些高危患者,如老年人和/或营养不良和/或服用多种药物的患者﹑肝硬化合并浮肿和腹水的患者﹑冠心病和心衰患者等,必须预防低钾血症(血钾含量<3.5mmol/L)的危险。因为在这些情况下,低钾血症增加洋地黄制剂的心脏毒性和心律失常的危险性。心电图中长QT间期的患者无论是先天性还是医源性的,用此药都有一定危险。低钾血症和心动过缓都是严重心律失常尤其是有致命危险的扭转性室速的诱发因素。上述所有情况都需要经常地检测血钾含量。当开始服药后,第一周内就必须进行血钾测定,检测到低钾血症后应予以纠正。 5.血钙:噻嗪类利尿药可能降低尿钙排泄量,造成轻微并且短暂的血钙含量增加。血钙明显升高可能是由于前期未被发现的甲状旁腺机能亢进而造成的。治疗前应检查甲状旁腺功能。 6.血糖:糖尿病患者要注意监测血糖含量,尤其出现低钾血症时,更要监测血糖。 7.尿酸:高尿酸血症患者服此药后,痛风发作可能增加,应根据血液中尿酸含量调整给药剂量。 8.肾功能和利尿药的药效间关系:噻嗪类及其相关利尿药,只有在肾功能正常或轻微受损(成人血肌酐含量低于25mg/L,即220μmol/L)时,才能完全发挥作用。 (1)对老年人,血肌酐应根据年龄﹑重量和性别进行调整,调整幅度可根据Cockroft,s公式:Clcr=(140-年龄)×体重/0.874×血肌酐,其中,年龄以“年”计算,体重单位:千克,血肌酐以微摩尔/升表示。此公式适用于老年男性,对女性患者,公式所得结果还应乘以0.85。 (2)服用利尿药后早期,所引起的水﹑钠丢失还会造成血容量减少,从而使肾小球滤过率减低。由此可能引起血液中尿素和肌酐含量增加。这种功能性短暂地肾功能不足对于原来肾功能正常的个体不会造成严重后果,但可能会恶化原已存在的肾功能不全。 (3)运动员:此药品含有的活性成分可能会导致兴奋剂检测呈阳性反应。运动员慎用。 |
1.心力衰竭:维拉帕米的负性肌力作用可因其减轻后负荷(降低循环血管阻力)而代偿,净效应不损害心室功能.但是严重左心室功能不全(肺楔压大于20mmHg或射血分数小于20%)﹑中-重度心力衰竭的病人﹑已接受β受体阻滞剂治疗的任何程度的心室功能障碍的病人,避免使用维拉帕米.必须使用维拉帕米的轻度心功能不全的病人,治疗之前需已有洋地黄类或利尿剂控制临床症状. 2.预激综合症:维拉帕米会加速房室旁路前向传导.房室旁路通道合并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病人静脉用维拉帕米治疗,会通过加速房室旁路的前向传导,引起心室率加快,甚至诱发心室颤动.虽然口服维拉帕米未见上述报道,但这种病人接受口服维拉帕米可能有危险,因此禁止使用. 3.传导阻滞:维拉帕米可能导致房室结和窦房结传导阻滞,与血浆浓度增高相关,尤其是在治疗早期的增量期.引起Ⅰ度房室阻滞﹑一过性窦性心动过缓,有时伴有结性逸搏.高度房室传导阻滞不常见(3.8%).当出现显著的Ⅰ度房室传导阻滞或逐渐发展成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时,需要减量或停药. 4.肝功能损害:因维拉帕米在肝内广泛代谢,肝功能损害的病人慎用维拉帕米.严重肝功能不全时维拉帕米的清除半衰期延长至14~16小时,该类病人只需服用正常剂量的20%. 5.肾功能损害:肾功能损害的病人慎用维拉帕米.血液透析不能清除维拉帕米. 6.神经肌肉传导减弱:有报道维拉帕米减弱肌肉萎缩病人的神经肌肉传导,该类病人可能需要减量. 7.血清钙:维拉帕米不改变血清钙浓度,但也有高于正常范围的血钙水平可能影响维拉帕米疗效的报道. 8.因维拉帕米可引起转氨酶增高,为慎重起见,接受维拉帕米治疗的患者应定期监测肝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