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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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mg |
20mg*1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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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信谊百路达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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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1320 |
国药准字H20110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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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高血压。 |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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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1片,每日1次。 |
剂量应个体化。在血容量正常的患者中,作为单一治疗的药物,通常推荐起始剂量为20mg,每日一次。对经2周治疗后仍需进一步降低血压的患者,剂量可增至40mg。剂量大于40mg未显示出更大的降压效果。当日剂量相同时,每日2次给药与每日1次给药相比没有显示出优越性。无论进食与否本品都可以服用。本品可以与其他利尿剂合用,也可以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使用。对老年人、中度到明显的肝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的患者服用本品,无需调整剂量对可能的血容量不足的患者(如: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尤其是那些肾功能损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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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比较轻而短暂,呈剂量相关。 1.较少见的有:腹泻、头痛、食欲减低、失眠、反胃、直立性低血压。 2.少见的有: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低血钠、低血钾、低氯性碱中毒。 |
在多达3275例患者的对照临床试验中评价了奥美沙坦酯的安全性,其中约900例患者至少接受了6个月的治疗,525例以上患者至少接受了1年的治疗。结果显示,奥美沙坦酯有很好的耐受性,不良事件发生率与安慰剂组相似。不良事件通常轻微且短暂,并与剂量、性别、年龄及种族差异无关。在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中,接受奥美沙坦酯治疗的患者中唯一的1项发生率大于1%且高于安慰剂治疗组的不良事件是头晕(3%对1%)。发生率与安慰剂组相似,大于1%的不良事件有:背痛、支气管炎、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腹泻、头痛、血尿、高血糖症、高甘油三酯血症、流感样症状、咽炎、鼻炎和鼻窦炎。咳嗽的发生率在安慰剂组(0.7%)和奥美沙坦酯组(0.9%)患者中相似。发生率与安慰剂组相似,低于1%大于0.5%的不良事件有:胸痛、乏力、疼痛、外周性水肿、眩晕、腹痛、消化不良、肠胃炎、恶心、心动过速、高胆固醇血症、高脂血症、高尿酸血症、关节疼痛、关节炎、肌肉疼痛、骨骼疼痛、皮疹和面部水肿等。上述不良事件是否与服用本品有关尚不明确。实验室检查结果:在临床对照试验中,具有重要临床意义的实验室参数的变化与奥美沙坦酯极少具有相关性。血红蛋白和血细胞比容:偶见血红蛋白和血细胞比容略有下降(分别平均下降了大约0.3g/dL和0.3体积百分比)。肝功能检查:偶见肝脏酶上升和/或血胆红素上升,但会自行恢复正常。过往的市场经验:罕见有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引起横纹肌溶解症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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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磺胺过敏者,严重肾功能不全,肝性脑病或严重肝功能不全,低钾血症。 |
对本品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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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吲达帕胺。化学名称:N-(2-甲基-2,3-二氢-1H-吲哚基) -3-氨磺酰基-4-氯-苯甲酰胺。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沙坦酯。化学名:4-(1-羟基-1-甲基乙基)-2-丙基-1-{4-[2-(四唑-5-基)苯基]苯基}甲基咪唑-5-羧酸(5-甲基-2-氧代-1,3-二氧杂环戊烯-4-基)甲基酯。分子式:C29H30N6O6分子量:55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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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 |
奥美沙坦酯片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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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为减少电解质平衡失调出现的可能,宜用较小的有效剂量,并应定期监测血钾、钠及尿酸等,注意维持水与电解质平衡,注意及时补钾。 2.作利尿用时,最好每晨给药一次,以免夜间起床排尿。 3.无尿或严重肾功能不全,可诱致氮质血症。 4.糖尿病时可使糖耐量更差。 5.痛风或高尿酸血症,此时血尿酸可进一步增高。 6.肝功能不全,利尿后可促发肝昏迷。 7.交感神经切除术后,此时降压作用会加强。 8.应用本品而需作手术时,不必停用本品,但须告知麻醉医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肾动脉狭窄有报道称:ACE抑制剂可能使单侧或者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的血肌酐或者血尿素氮(BUN)升高,但还没有在此类患者中长期使用本品的经验,但是可能会出现类似的结果。2.肾功能损害在那些肾功能依赖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活性的患者中(如严重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使用ACE抑制剂和AT1受体拮抗剂,可能出现少尿和/或进行性氮质血症、急性肾功能衰竭和/或死亡(罕见)。在此类患者中使用奥美沙坦治疗预期也可能有类似的结果。3.胎儿/新生儿发病和死亡对D类妊娠(第II期和第III期),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