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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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g |
0.67g*36片/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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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汾河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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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1194 |
国药准字Z200502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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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活血化瘀,行气止痛。用于神经根型颈椎病属血瘀气滞、脉络闭阻证。症见:颈、肩及上肢疼痛,发僵或窜麻、窜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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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首次0.5克,以后一次0.25克,必要时每6-8小时一次。 |
一次4片,一日3次,饭后服用。两周为1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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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可见恶心、呕吐、消化不良、便秘、胃不适、头晕、头痛、嗜睡、耳鸣、呼吸急促、呼吸困难、哮喘、皮肤瘙痒、下肢水肿。 2.可见视力模糊或视力障碍、听力减退、腹泻、口腔刺激或痛感、心慌、多汗。 3.偶见胃肠出血、肾损害、过敏性皮疹、精神抑郁、肌无力、血象异常、肝功能损害。 |
过敏体质患者在用药期间可能有皮疹,瘙痒出现,停药后会逐渐消失,一般不需要作特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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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血管神经性水肿,以及对阿司匹林或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胃、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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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萘普生。 |
三七、川芎、延胡索、白芍、威灵仙、葛根、羌活。辅料为糊精、倍他环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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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片剂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气香,味辛、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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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4.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忌与茶同饮。 2.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妇女月经期停止用药,消化道溃疡及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