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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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⑴每袋装12g ⑵每瓶装1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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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湖南杏林春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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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755 |
国药准字Z43020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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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脾胃,益肺气。用于脾胃虚弱,食少便溏,气短咳嗽,肢倦乏力。 |
温补气血。用于气血两虚,面色苍白,气短心悸,头晕自汗,体倦乏力,四肢不温,月经量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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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5-30毫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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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推荐剂量下,未见明显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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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用。身体壮实不虚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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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人参、茯苓、白术(炒)、山药、白 豆(炒)、莲子、薏苡仁(炒)、砂仁、桔梗、甘草。 |
党参、白术(炒)、茯苓、炙甘草、当归、川芎、白芍(炒)、熟地黄、炙黄芪、肉桂, 辅料为白酒、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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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色至灰黄色的粉末;气香,味甜。 |
本品为红棕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微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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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2.外感风寒、风热,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3.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4.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赤石脂或其制剂。5.本品中有肉桂,属温热药,因此有实热者忌用。6.本品宜饭前服用或进食同时服。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服药期间出现口干,便干,舌红,苔黄等症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