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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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25g |
12.5mg(按C16H14O3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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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亚东生物制药(安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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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0387 |
国药准字H20052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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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本品适用于治疗不同病因的轻中度疼痛,如类风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性关节炎的关节痛,以及痛经、牙痛、手术后痛、癌性疼痛、急性扭伤或软组织挫伤疼痛和感冒发热引起的全身疼痛等各种急慢性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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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首次0.5克,以后一次0.25克,必要时每6-8小时一次。 |
给药剂量可根据疼痛的类型、程度和时间长短而不同。通常每次1~2粒(12.5毫克~25毫克),日服3~4次,或遵医嘱。一般宜饭后服或与食物同服。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100毫克(8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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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可见恶心、呕吐、消化不良、便秘、胃不适、头晕、头痛、嗜睡、耳鸣、呼吸急促、呼吸困难、哮喘、皮肤瘙痒、下肢水肿。2.可见视力模糊或视力障碍、听力减退、腹泻、口腔刺激或痛感、心慌、多汗。3.偶见胃肠出血、肾损害、过敏性皮疹、精神抑郁、肌无力、血象异常、肝功能损害。 |
服用后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胃烧灼感、胃痛、头痛及眩晕,偶见恶心、呕吐、腹泻、便秘、瘙痒、焦虑、心悸、失眠、寒战、四肢浮肿及皮疹等,多为轻、中度,极少出现或偶尔复发胃十二指肠溃疡和消化道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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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血管神经性水肿,以及对阿司匹林或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胃、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患者禁用。 |
有下列状况者禁用本品: 1、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2、对乙酰水杨酸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 3、消化道溃疡或正在服用其他可能引起消化道溃疡药物的患者。 4、哮喘或鼻息肉患者。 5、患有或曾患血管神经性水肿(脸、眼、唇、舌肿大或呼吸困难)或支气管痉挛者。6、中、重度肾功能不全或重度肝功能不全者。 7、凝血功能不良者或正在服用抗凝剂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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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片含萘普生0.1克,辅料为淀粉、羟丙甲纤维素、硬脂酸镁。 |
本品主要成分为右旋酮洛芬氨丁三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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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片剂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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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 |
有下列状况者慎用本品: 1、有过敏史或过敏疾病者. 2、有消化道溃疡史者. 3、有哮喘病史者. 4、有肾脏疾病者. 5、高血压或肝功能不全和肝硬化患者. 6、轻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在必须服用时,应酌情减量. 7、长期用药时应定期随诊,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一旦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能力障碍、精神异常、血象异常及过敏反应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 8、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物。在治疗关节炎时,需用药数天至1周见效,达最大疗效需连续用药2-3周。在使用本品时必须同时进行病因治疗. 9、对实验室检查的干扰:(1)由于本品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时间延长3-4秒。(2)本品可使血钠浓度降低,血红蛋白及红细胞压积降低。(3)本品可致血清碱性磷酸酶、乳酸脱氢酶及转氨酶升高。(4)由于本品在尿中代谢物产物的干扰,可影响尿17-羟皮质类固醇的测定结果。 10、本品对驾驶车辆或操作机器的能力会产生轻微至中等程度的影响,因此使用本品时应避免驾车(包括摩托车)和驾驶重要机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