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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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粒重2g |
0.3gx12粒x2板/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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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
圣大(张家口)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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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777 |
国药准字Z130216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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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粘",清"协日",止痛。用于"协日"性头痛,目赤红肿,"亚玛"引起的偏、正头痛。 |
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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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15粒,一日1~2次,饭后服,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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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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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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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闹羊花,诃子,木香,红花,黑云香,甘松。 |
广藿香、紫苏叶、白芷、白术(炒)、陈皮、法半夏、厚朴(姜制)、茯苓、桔梗、甘草、大腹皮、大枣、生姜。辅料为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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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水丸,气香,味苦,酸。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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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孕妇忌服。3.服药1周症状无改善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饮食宜清淡。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5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