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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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粒重2g |
每片重0.33g(相当于饮片0.6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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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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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777 |
国药准字Z20093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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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粘",清"协日",止痛。用于"协日"性头痛,目赤红肿,"亚玛"引起的偏、正头痛。 |
清热止痛,清热利湿。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症见胁肋及胃腹部疼痛、按之痛剧,大便不通,小便短赤,身热头痛,呕吐不食;胆道疾患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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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15粒,一日1~2次,饭后服,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6~10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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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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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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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闹羊花,诃子,木香,红花,黑云香,甘松。 |
大黄、金银花、金钱草、木香、知母、大青叶、柴胡、白芍、黄芩、芒硝、茵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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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水丸,气香,味苦,酸。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黄褐色;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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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孕妇忌服。3.服药1周症状无改善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孕妇慎服。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