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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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4g*20粒(特格尔) |
0.48g*10粒*3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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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天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管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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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680 |
国药准字H21024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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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柔肝和胃,散瘀止血,缓急止痛,去腐生新。用于急慢性胃炎,胃溃疡,糜烂性胃炎,十二指肠溃疡及胃出血等症。 |
用于胃酸过多、胃痉挛、慢性胃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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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饭后服用。 |
口服。每次2粒,一日3次。饭前半小时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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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较常见的有: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
口干、少数病人有轻度胃肠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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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2.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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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白芍、白及、甘草、茯苓、延胡索(醋)、海螵蛸、三七、颠茄浸膏。 |
本品每片含碱式碳酸铋155毫克,碳酸镁206毫克,颠茄流浸膏5毫克,大黄12毫克,复方豆蔻酊0.1毫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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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褐色粉末;味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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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5.青光眼患者慎用。6.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
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治疗期间禁止饮酒,少食煎炸油腻食品。不得再使用其它含铋制剂。反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功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