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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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3g |
每袋装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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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神龙药业有限公司 |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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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214 |
国药准字Z200502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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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行气健胃,化瘀止血,制酸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脘疼痛、痛处固定、吞酸嘈杂;慢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
活血行气,止血调经。用于气滞血瘀所致妇女月经过多,经期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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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 |
经期服用。口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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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尔出现咽喉干燥。 |
可有恶心、呕吐、胃部不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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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妊娠、肿瘤、血液病所致出血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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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白及、海螵蛸、黄芪、三七、白芍、香附、乳香、没药、鸡内金、百草霜、鸡蛋壳(炒焦)。 |
益母草、当归、赤芍、丹参、郁金、牛膝、枳壳、木香、荆芥、干姜、茜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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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黑色颗粒及粉末;味苦。 |
黄棕色的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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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 5.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食物。2.急性大出血患者慎用。如出现急性大出血,应立即去医院就诊。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经血增加,或经期延长,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6.妇科器质性疾病(如子宫肌瘤等)所致的月经过多或经期延长应去医院就诊。7.月经过多服药7天出血不减少、经期延长服药10天出血未止,应去医院就诊。8.月经量多或经期延长伴有气短、头晕、心慌等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