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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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5g |
每粒装0.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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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陕西东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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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066 |
国药准字Z20025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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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醒脾,和胃降逆,芳香化浊,消导化食。用于伤食湿重引起的胃脘痛,泛酸,恶心及消化不良。 |
健脾和胃,收敛止痛。用于脾虚气滞所致的胃脘痛,及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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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6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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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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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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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木香(煨)、檀香、肉桂、细辛、薏苡仁(炒)、赤小豆、山楂、鸡内金、乌梅、炙甘草。辅料为砂糖。 |
白及、海螵蛸、香附、黄芪、白芍、三七、鸡内金、鸡蛋壳(炒焦)、乳香、没药、百草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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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酸甜、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黑色颗粒及粉末;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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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有浅表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胃窦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不减轻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糖尿病患者慎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