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5g |
每袋装5g |
|
生产企业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山西天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066 |
国药准字Z1402044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醒脾,和胃降逆,芳香化浊,消导化食。用于伤食湿重引起的胃脘痛,泛酸,恶心及消化不良。 |
健胃和中,制酸,止痛。用于胃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
成分 |
木香(煨)、檀香、肉桂、细辛、薏苡仁(炒)、赤小豆、山楂、鸡内金、乌梅、炙甘草。辅料为砂糖。 |
甘草(灸)、白术(炒)、海螵蛸、白芍(炒)、党参、延胡索。辅料为糊精。 |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酸甜、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气香,味甜。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有浅表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胃窦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不减轻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糖尿病患者慎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胃阴虚胃痛者不适用,主要为唇燥口干、喜饮、大便干结。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