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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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5g |
0.37gx12片x3板/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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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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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066 |
国药准字Z1089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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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醒脾,和胃降逆,芳香化浊,消导化食。用于伤食湿重引起的胃脘痛,泛酸,恶心及消化不良。 |
清热解毒,活血止痛。用于瘀滞型的胃脘痛、腹痛、痛有定处、痛处拒按、脉弦紧或涩细等症。见于早期急性单纯性阑尾炎所致的右下腹有固定而明显的压痛或反跳痛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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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口服。首次4片,以后一次2片,一日4次。饭前温开水送服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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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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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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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木香(煨)、檀香、肉桂、细辛、薏苡仁(炒)、赤小豆、山楂、鸡内金、乌梅、炙甘草。辅料为砂糖。 |
竹叶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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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酸甜、微苦。 |
本品为棕灰色片;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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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有浅表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胃窦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不减轻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糖尿病患者慎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胃、十二指肠穿孔,上消化道出血,肠梗阻,宫外孕等症禁用。 (2)属晚期病变的阑尾炎,如阑尾腔积脓、坏疽、穿孔并发腹膜炎、阑尾周围脓肿等中毒症状严重或呕吐频繁者不宜用本药治疗。 (3)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获得确诊后使用,如在24小时内疗效不明显或有加重趋势者应及时手术或用其他方法治疗。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