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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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gx12片/盒 |
12片/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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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苏州弘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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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5172 |
国药准字H2005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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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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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用量1-1.5片。 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1.5-2片。 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2-3片。 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3-3.5片。 |
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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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偶见粒细胞、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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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3.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4.1岁以下儿童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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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0.25克、盐酸金刚烷胺0.1克、人工牛黄10毫克、咖啡因15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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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薄膜衣片或明胶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微黄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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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 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4.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时间慎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