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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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0.2g(每1g相当于原药材1.5g) |
每袋重1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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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仲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柳州长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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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726 |
国药准字Z4502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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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燥湿,宣肺平喘,化痰止咳。用于慢性支气管炎所致的气喘胸闷,咳嗽痰多。 |
养阴润肺,止咳生津。用于肺燥咳嗽,咽喉干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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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g,一日3次,七天为一个疗程。 |
开水冲服,一次 12g,一日 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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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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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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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紫苏子、瓜蒌仁、茯苓、鱼腥草、苦杏仁、半夏(制)、款冬花、桑白皮、前胡、紫菀、陈皮、甘草。辅料为炼蜜、药用炭。 |
罗汉果,玉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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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包衣浓缩水蜜丸,除去包衣后显深褐色;味微苦。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或长方块;气微香,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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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 本品适用于阴虚燥咳,其表现为干咳,咳声短促,痰少质粘,口干咽燥,盗汗。 3. 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 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 38 ℃ ,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