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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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g相当于饮片1.5g |
每袋重10g(相当于总药材17.7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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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东莞市亚洲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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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625 |
国药准字Z4502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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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燥湿,宣肺平喘,化痰止咳。用于慢性支气管炎所致的气喘胸闷,咳嗽痰多。 |
止咳祛痰,平喘,扶正固本。用于咳嗽,遇寒即发,咳喘胸满;及慢性支气管炎、感冒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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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g,一日3次,七天为一个疗程。 |
用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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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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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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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紫苏子、瓜蒌仁、茯苓、鱼腥草、苦杏仁、半夏(制)、款冬花、桑白皮、前胡、紫菀、陈皮、甘草。辅料为炼蜜、药用炭。 |
松塔、棉花根、枇杷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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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为黑色的包衣浓缩水蜜丸,除去包衣后显深褐色;味微苦。 |
本品为浅棕色的颗粒或块状冲剂;味甜、微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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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