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g相当于饮片1.5g |
每瓶装120g |
|
生产企业 |
东莞市亚洲制药有限公司 |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625 |
国药准字Z4202179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燥湿,宣肺平喘,化痰止咳。用于慢性支气管炎所致的气喘胸闷,咳嗽痰多。 |
补脾益肺。用于脾肺气虚,动辄喘乏,四肢无力,食少纳呆,大便溏泄。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g,一日3次,七天为一个疗程。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未明确 |
|
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未明确 |
|
成分 |
紫苏子、瓜蒌仁、茯苓、鱼腥草、苦杏仁、半夏(制)、款冬花、桑白皮、前胡、紫菀、陈皮、甘草。辅料为炼蜜、药用炭。 |
党参、黄芪 |
|
性状 |
为黑色的包衣浓缩水蜜丸,除去包衣后显深褐色;味微苦。 |
本品为煎膏剂。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