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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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gx12粒x2板 |
12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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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龙凤堂中药有限公司 |
山东华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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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33030 |
国药准字H20083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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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和解表里,本品用于发热恶寒,咽痛流浊涕等上呼吸道感染之邪在肺卫证。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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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天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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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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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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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黄芩苷,柴胡,人工牛黄。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15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5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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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颗粒;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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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尚无用于妊娠及哺乳期妇女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数据。 2.本品尚无用于体温》39°C可WBC》12X10L人群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数据。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服药期间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5.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类中药。 6.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禁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5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前列腺肥大和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8.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9.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