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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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装5g |
每片重0.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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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
贵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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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40068 |
国药准字Z52020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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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利咽生津,止咳祛痰。用于外感热证。症见发热,口渴,咽干,咽痛,咳嗽,痰稠。及流行性感冒、上呼吸道感染见有上述证候者。 |
本品清肺热,平喘咳。用于发热口渴,咳嗽痰黄,喘促,胸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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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袋,一日4次;小儿1岁以下每次半袋,一日3次;1~15岁每次半至1袋,一日4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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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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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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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金莲花、大青叶、石膏、知母、地黄、玄参、苦杏仁(炒)。 |
麻黄、苦杏仁、石膏、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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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 |
本品为棕褐色片;味苦、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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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4.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及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虚喘者忌用,其表现为咳声低弱,动则气喘气短,自汗怕风;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高血压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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