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5g |
10支*10ml |
|
生产企业 |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849 |
国药准字Z2005510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消炎。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感冒发烧。 |
清热解毒。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支,一日3次,用时摇匀。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柴胡、黄芩。辅料为聚乙二醇、丙二醇、聚山梨酯。 |
金莲花。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羟苯乙酯。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粘稠混悬液;气微香,味微苦。 |
本品为棕红色澄清液体,味苦、微甜,久置可有少量沉淀。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烟酒、辛辣、油腻食物。 2.如疑咽部有肿物所致疼痛应去医院就诊。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