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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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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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家庄御和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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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74007 |
国药准字Z200200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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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大便秘结。 |
清热通便,散风止痛。用于上焦风热所致的头晕脑胀,牙龈肿痛,口舌生疮,咽喉红肿,耳痛耳鸣,暴发火眼,大便干燥,小便黄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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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1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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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个别患者服药后可出现腹泻或伴轻度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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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脾胃虚寒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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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品主要成分为:栀子﹑黄连﹑黄芩﹑黄柏﹑大黄﹑金银花﹑知母﹑天花粉。 |
黄连、大黄、连翘、薄荷、旋覆花、黄芩、荆芥、栀子、防风、石膏、桔梗、黄柏、蔓荆子(炒)、白芷、甘草、川芎、菊花。辅料为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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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色至黄褐色水丸,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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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暴发火眼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