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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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9g |
每丸重9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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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甘肃河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九芝堂金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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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2020965 |
国药准字Z510207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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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大便秘结。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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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1次。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水丸一次6克,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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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患者可有大便次数增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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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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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栀子、黄连、黄芩、黄柏、大黄、金银花、知母、天花粉。 |
菊花,薄荷,川芎,白芷,荆芥,防风,桔梗,连翘,栀子,黄芩(酒炒),黄柏(酒炒),大黄(酒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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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色至黄褐色的水丸;味苦。 |
本品为红褐色至黑褐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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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旦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下服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