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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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10ml:1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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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大连水产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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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979 |
国药准字H19993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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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 |
本品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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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支,一日3次,用时摇匀。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 一次10~15毫升,一日3~4次。 1-3岁10-15体重(公斤)1.5~2毫升一日3~4次。 4-6岁16-21体重(公斤)2~3次。 7-9岁22-27体重(公斤)3~4。 10-12岁28-32体重(公斤)4~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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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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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 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 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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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金莲花。 |
本品每毫升主要成分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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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澄清液体;味苦、微甜;久置可有少量沉淀。 |
本品为淡棕黄色澄清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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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烟酒、辛辣、油腻食物。2.如疑咽部有肿物所致疼痛应去医院就诊。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1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时请咨询医师。 2. 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 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 孕妇慎用。 5.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