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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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5g |
每袋装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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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国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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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1001 |
国药准字Z10940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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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所致的咽喉肿痛;上呼吸道感染,扁桃体炎,咽炎见上述症候者。 |
清热解毒,利咽生津,止咳祛痰。用于外感热证。症见发热,口渴,咽干,咽痛,咳嗽,痰稠。及流行性感冒、上呼吸道感染见有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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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嚼。一次4片,一日2~3次。小儿酌减。 |
口服,成人一次1袋,一日4次;小儿1岁以下每次半袋,一日3次;1~15岁每次半至1袋,一日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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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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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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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金莲花。 |
金莲花、大青叶、石膏、知母、地黄、玄参、苦杏仁(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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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至浅棕褐色片;味甜、微苦。 |
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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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4.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及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