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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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5g |
4g*10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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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国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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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1001 |
国药准字Z22022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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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所致的咽喉肿痛;上呼吸道感染,扁桃体炎,咽炎见上述症候者。 |
清热,解毒,消炎。用于急慢性扁桃体炎,急慢性咽喉炎,上呼吸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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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嚼。一次4片,一日2~3次。小儿酌减。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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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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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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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金莲花。 |
金银花提取物、黄芩提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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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至浅棕褐色片;味甜、微苦。 |
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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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3.脾气虚寒症见有大便溏者慎用。4.扁桃体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及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