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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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g |
1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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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苏泊尔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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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4394 |
H20181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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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疗效不满意的轻度、中度Ⅱ型糖尿病患者。 |
1.用于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以预防静脉血栓形成(VTE)。 2.用于治疗成人静脉血栓形成(DVT),降低急性DVT后DVT复发和肺栓塞(PE)的风险。 3.用于具有一种或多种危险因素(例如: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年龄≥75岁、糖尿病、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病史)的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以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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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剂量因人而异,一般推荐剂量2.5-20mg/日,早餐前30分钟服用。日剂量超过15mg,宜在早中、晚分三次餐前服用。 单用饮食疗法失败者:起始剂量一日2.5-5mg,以后根据血糖和尿糖情况增减剂量,每次增减2.5~5.0mg。一日剂量超过15mg,分2-3次餐前服用。 已使用其他口服磺酰脲类降糖药者:停用其他磺酰脲药3天,复查血糖后开始服用本品。从5mg起逐渐加大剂量,直至产生理想的疗效。最大日剂量不超过30mg |
利伐沙班给药方式: 口服。 利伐沙班10mg可与食物同服,也可以单独服用。 利伐沙班15mg或20mg片剂应与食物同服。 预防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的静脉血栓形成 推荐剂量为口服利伐沙班10 mg,每日1次。如伤口已止血,首次用药时间应在手术后6~10小时之间。 对于接受髋关节大手术的患者,推荐治疗疗程为35天。 对于接受膝关节大手术的患者,推荐治疗疗程为12天。 如果发生漏服,患者应立即服用利伐沙班,并于次日继续每日服药一次。 治疗DVT,降低急性DVT复发和PE的风险 急性DVT的初始治疗推荐剂量是前三周15mg每日两次,之后维持治疗及降低DVT复发PE风险的剂量是20mg每日一次,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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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较常见的为胃肠道症状(如恶心、上腹胀满)、头痛等,减少剂量即可缓解。 2、个别患者可出现皮肤过敏。 3、偶见低血糖,尤其是年老体弱者、活动过度者、不规则进食、饮酒或肝功能损害者。 4、亦偶见造血系统可逆性变化的报道,如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 |
以下不良反应同时在本说明书的其他章节讨论:在非瓣膜性房颤患者中提前停药后卒中风险升高 在非瓣膜性房颤患者中提前停药后卒中风险升高(参见[警示语]及[注意事项]) ·出血风险(参见[注意事项]) ·脊柱/硬膜外外血肿(参见[警示语]及注意事项]) 临床试验 由于临床试验实施的条件不同,在一种药物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与在另一种药物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发生率直接对比,且可能无法反映临床实践中观察到的发生率。 在针对已获批的适应症的临床开发期间,有16326名患者使用利伐沙班。包括7111名接受利伐沙班15mg或20mg口 服,每日一次治疗,平均持续1外月(5558名持续12个月以及2512名持续24个月)以降低非瓣膜性房颤卒中及全身性栓塞风险的患者(ROCKET AF) ; 4728名接受利伐沙班15mg口服,每日两次,持续三周,之后20mg口服,每日一次 (EINSTEIN DVT、EINSTEIN PE)或接受20mg 口服,每日一次(EINSTEIN Extension研究)以治方DVT、PE,并降低 DVT复发和PE风险的患者;4487名接受利伐沙班10mg口服,每日一次治疗以预防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后DVT的患 者(RECORD 1-3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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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以及磺胺药过敏者。 2、已明确诊断的1型糖尿病患者。 3、2型糖尿病患者伴有酮症酸中毒、昏迷、严重烧伤、感染、外伤和重大手术等应激情况。 4、肝、肾功能不全者。 5、白细胞减少的病人 6、肾上腺功能不全者。 |
1.对利伐沙班或片剂中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 2.有临床明显活动性出血的患者。 3.具有大出血显著风险的病灶或病情,例如目前或近期患有胃肠道溃疡,存在出血风险较高的恶性肿瘤,近期发生脑部或脊椎损伤,近期接受脑部、脊椎或眼科手术,近期发生颅内出血,已知或疑似的食管静脉曲张,动静脉畸形,血管动脉瘤或重大脊椎内细内血管畸形。 4.除了从其他治疗转换为利伐沙班或从利伐沙班转换为其他治疗的情况,或给予维持中心静脉或动脉导管所需的普通肝素(UFH)剂量之外,禁用任何其他抗凝剂的伴随治疗,例如UFH、低分子肝素(依诺肝素、达肝素等)、肝素衍生物(磺达肝癸钠等)、口服抗凝剂(华法林、阿哌沙班、达比加群等)。 5.伴有凝血异常和临床相关出血风险的肝病患者,包括达到Child Pugh B和C级的肝硬化患者。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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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化学名称:5-甲基-N-[2-[4-[[[(环己氨基)羰基]氨基]磺酰基]苯基]乙基]-吡嗪甲酰胺。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21H22N5O4S 分子量:445.54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伐沙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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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红色薄膜衣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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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适用的2型糖尿病患者的胰岛β细胞需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且无急性并发症(如感染、创伤、酮症酸中毒、高滲性昏迷),不合并妊娠,无严重的慢性并发症。 2、病人用药时应遵医嘱,应根据测定的血糖和尿糖水平调整剂量。注意饮食控制和用药时间。 3、下列情况应慎用:体质虚弱、高热、恶心和呕吐、有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或垂体前叶功能减退症者。 4、用药期间应定期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血象,并进行眼科检查。 5、避免饮酒,以免引起类戒断反应。 6、治疗中注意早期出现的低血糖症状:头痛、兴奋、失眠、震颤和大量出汗,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重者应静滴葡萄糖液,对有创伤、术后感染或发热的病人应给予胰岛素,以维持正常血糖代谢。 7、对于糖尿病病情较重者,内生胰岛素功能差,使用本品及控制饮食、体育锻炼仍不能控制病情时,可加用适量胰岛素起协同作用,以利于糖尿病的控制。 |
推荐在整个抗凝治疗过程中密切观察。 提前停用利伐沙班将使血栓栓塞时间风险升高 在无充分的替代抗凝治疗的情况下,提前停用任何口服抗凝剂包括利伐沙班,将使血栓栓塞事件风险升高。临床试 验中,在非瓣膜性房颤患者中从利伐沙班转换为华法林期间,观察到卒中发生率的升高。如果因病理性出血或已完成治 疗之外的原因而必须提前停用利伐沙班,则考虑给予另一种抗凝剂。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