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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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30mg |
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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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科瑞南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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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124 |
国药准字H20050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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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2型糖尿病 |
1.用于单纯饮食控制不满意的2型糖尿病患者,尤其是肥胖者,还可能有减轻体重的作用。 2.对某些磺酰脲类疗效差的患者可奏效。 3.可与磺酰脲类或胰岛素合用以改善血糖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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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剂量15-180mg,于餐前服用。通常每日剂量30mg以内者,于早晨1次服用。更大剂量应分早,晚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应超过60mg,每日3次用药效果更佳。 |
口服,进食时或餐后服。开始用量通常为每日一次,一次1片(500mg),晚餐时服用,根据血糖和尿糖调整用量,每日最大量不超过4片(2000mg)。如果每日一次,每次4片(2000mg)不能达到满意的疗效,可改为每日两次,每次2片(10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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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极少数人有皮肤过敏反应,胃肠道反应,轻度低血糖反应及血液系统方面的改变。 |
本品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腹泻、口中有金属味;有时有乏力、疲倦、体重减轻、头晕、皮疹;乳酸性酸中毒虽然发生率很低,但应予注意,其主要临床表现为呕吐、腹痛、过度换气、神志障碍;本品还可减少肠道对维生素B12的吸收,使血红蛋白减少,产生巨幼红细胞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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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型糖尿病。 2.糖尿病昏迷或昏迷前期。 3.糖尿病合并酸中毒或酮症。 4.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 5.妊娠、哺乳期及晚期尿毒症患者。 |
下列情况禁用: 1.2型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肝及肾功能不全(血清肌酐超过1.5mg/dl)、肺功能不全、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严重感染和外伤、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 2.糖尿病合并严重的慢性并发症(如糖尿病肾病、糖尿病眼底病变)。 3.进行放射性造影检查时。 4.酗酒者。 5.严重心、肺疾病患者。 6.维生素B12、叶酸和铁缺乏的患者。 7.全身情况较差的患者(如营养不良、脱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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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格列喹酮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二甲双胍。 化学名:1,1-二甲基双胍盐酸盐 分子量:C4H11N5·HC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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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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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糖尿病患者合并肾脏疾病,肾功能轻度异常时,尚可使用。但是当有严重肾功能不全时,则应改用胰岛素治疗为宜。 2.治疗中若有不适,如低血糖、发热、皮疹、恶心等应从速就医。 3.改用本品时如未按时进食或过量用药都可以引起低血糖。 4.若发生低血糖,一般只需进食糖、糖果或甜饮料,少数严重者可静脉给葡萄糖。 5.胃肠反应一般为暂时性的,随着治疗继续而消失,一旦有皮肤过敏反应,应停用本品,代之以其他降糖药或胰岛素。 |
1.在使用二甲双胍的病人中,二甲双胍的累积有可能导致发生乳酸性中毒。由于这是一种罕见而严重的代谢性并发症,一旦发生,会导致生命危险,因此对服用本品的患者,应进行肾功能监测同时给药应以最低有效用量为标准,从而显著降低乳酸性酸中毒的发生风险。在没有明确是否为乳酸性酸中毒之前,应暂停服用本品。乳酸性酸中毒为临床急症,应立即住院治疗。 2.本品禁止嚼碎口服,应整片吞服,并在进食时或餐后服用。 3.1型糖尿病不应单独应用本品(可与胰岛素合用)。 4.用药期间须经常检查空腹血糖、尿糖及尿酮体,定期测血肌酐、血乳酸浓度。 5.本品与胰岛素合用会增强降血糖作用,故应调整剂量。 6.本品与磺酰脲类药物合用时,可引起低血糖,应监测患者血糖情况。 7.本品与乙醇同服时会增强盐酸二甲双胍对乳酸代谢的影响,易导致乳酸性酸中毒发生,因此,服用本品时应尽量避免饮酒。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