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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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30mg |
15mg(以吡格列酮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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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金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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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310 |
国药准字H20110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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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Ⅱ型糖尿病。 |
1 仅使用饮食疗法和/或运动疗法 2使用饮食疗法和/或运动疗法加磺酰脲类药物 3使用饮食疗法和/或运动疗法加α-葡萄糖苷酶抑制剂 4使用饮食疗法和/或运动疗法加双胍类药物 2 使用饮食疗法和/或运动疗法加胰岛素制剂 [有关适应症的注意事项] 本品只用于已明确诊断为糖尿病的患者。必须留意除糖尿病之外还有葡萄糖耐量异常·尿糖阳性等有糖尿病样症状(肾性糖尿、老年性糖耐量异常、甲状腺机能异常等)的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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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餐前服用。根据患者个体情况,可适当调节剂量,一般日剂量为15~180mg。日剂量30mg以内者可于早餐前一次服用。大于此剂量者可酌情分为早、晚或早、中、晚分次服用。开始治疗量应从15~30mg开始,根据血糖情况逐步加量,每次加量15~30mg。如原已服用其他磺酰脲类药改用本品时,可按相同量开始,按上述量逐渐加量调整。日最大剂量一般不超过180mg。 |
1 适用于所有患者的推荐用法 口服,一日一次。无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起始推荐剂量为一日一次15mg或30mg。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NYHA分级为I级和II级)的起始推荐剂量为一日一次15mg。根据糖化血红蛋白(HbAlc)检测血糖的变化,患者一日服用剂量可从1次15mg逐步增加至最大剂量一次45mg。 2 与胰岛素分泌促进剂或胰岛素合并用药 如果本品和胰岛素分泌促进剂(例如磺酰脲类)合并用药时患者出现了低血糖症状,应当降低胰岛素分泌促进剂药物的剂量。如果本品和胰岛素合并用药时,患者出现了低血糖症状,胰岛素的药物剂量应当降低10%-25%,并且应当根据患者的个体血糖反应情况对胰岛素用量作进一步的调整。 [有关用法用量的注意事项] 1.有报道女性患者发生浮肿的几率较高,因而女性患者用药时,起始剂量为1日1次15mg,并应注意观察是否发生水肿。 2. 从1日1次30mg增量至45mg后,有报道患者发生水肿的几率较高,因而增量至45mg时,应注意观察是否发生水肿。 3.本品与胰岛素制剂合用时,有报道患者发生水肿的几率较高,因而从一日一次15mg开始服药为宜。剂量增加需谨慎,并仔细观察水肿情况以及心力衰竭的体征和症状。 4.通常老年患者生理机能减退,因而从1日1次15mg开始服药为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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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极少数人有皮肤过敏反应、胃肠道反应、轻度低血糖反应及血液系统方面改变的报道。 |
根据日本进行的临床试验结果,在一日1次服用吡格列酮15mg、30mg或45mg的1368例患者中,有364例患者(26.6%)出现包括实验室检测值异常在内的不良反应。本品在女性患者以及与胰岛素合并用药时,发生水肿的几率较高[本品单用和与除胰岛素外的其他降糖药合并用药时发生水肿的比例:男性3.9%(26/665),女性11.2%(72/643),与胰岛素合并用药时发生水肿的比例:男性:13.6%(3/22),女性28.9%(11/38)]。而且与没有糖尿病并发症的患者相比,伴有糖屎病并发症的患者发生水肿的几率较高[伴有视网膜病变、伴有糖屎病神经病变、伴有糖尿病肾脏病变的患者发生水肿的比例分别为:10.4%(44/422)、11.4%(39/342)、10.6%(30/282)]。此外,与胰岛素合并用药时低血糖的发生率有所增加[本品单用和与除胰岛素外的其他降糖药合并用药时及与胰岛素合并用药时发生水肿的比例分别为:0.7%(9/1308),33.3%(20/60)]上市后实际服用的监测结果(截止2009年12月)显示,3421例患者中有556例患者(16.3%)出现不良反应(包括实验室检测值异常)。下述的本品不良反应出现在上述临床试验、上市后的监测结果或自发报告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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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1型糖尿病。 2.糖尿病昏迷或昏迷前期。 3.糖尿病合并酸中毒或酮症。 4.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 5.妊娠、哺乳期及晚期尿毒症患者。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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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格列喹酮。化学名称为:1-环己基-3-[对-[2-(3,4-二氢-7-甲氧基-4,4-二甲基-1,3-双氧基-2-(1H)-异喹啉基)-乙基]苯基]磺酰基]脲。化学结构式、分子式、分子量详见说明书。 分子式:C27H33N3O6S 分子量:527.60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吡格列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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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带有刻痕白色或淡黄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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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糖尿病治疗需要规则的定期就医。如同服用其它治疗糖尿病的药物一样,服用糖适平也应谨慎,尤其是在摸索合适剂量的过程中和从其它药物改换糖适平时。即使理想的治疗剂量已经达到时,也应注意。 2.糖尿病患者合并肾脏疾病,肾功能轻度异常时,尚可使用。但是当有严重肾功能不全时,则应改用胰岛素治疗为宜。 3.治疗中若有不适,如低血糖、发热、皮疹、恶心等应从速就医。 4.为了尽量减少易发生于糖尿病患者的心血管疾病的危险,患者应坚持严格的饮食治疗,而绝不能以增加药量而放松饮食控制。 5.改用本品时如未按时进食可以引起低血糖。 6.胃肠反应一般为暂时性的,随着治疗继续而消失,一旦有皮肤过敏反应,应停用本品。 |
1.忌服辛辣刺激性食物。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4.请将此药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