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30mg*30片 |
2.0mg |
|
生产企业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4499 |
H2017116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2型糖尿病。 |
用于饮食控制及运动锻炼不能有效控制高血糖的2型糖尿病(非胰岛素依赖性)患者。瑞格列奈片可与二甲双胍合同。与各自单独使用相比,二者合用对控制血糖有协同作用。 |
|
用法用量 |
餐前服用。根据患者个体情况,可适当调节剂量,一般日剂量为15~180mg。日剂量30mg以内者可于早餐前一次服用。大于此剂量者可酌情分为早、晚或早、中、晚分次服用。开始治疗量应从15~30mg开始,根据血糖情况逐步加量,每次加量15~30mg。如原已服用其他磺酰脲类药改用本品时,可按相同量开始,按上述量逐渐加量调整。日最大剂量一般不超过180mg |
瑞格列奈片应在餐前服用,剂量因人而异以达到最佳血糖控制 |
|
副作用 |
极少数人有皮肤过敏反应、胃肠道反应、轻度低血糖反应及血液系统方面改变的报道。 |
瑞格列奈及其它降血糖药物的临床应用显示,服用瑞格列奈可能发生以下不良反应: 根据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分别定义如下: 罕见不良反应: 发生率>1/10000,<1/1000。 非常罕见不良反应: 发生率<1/10000。 代谢及营养失调 罕见不良反应:低血糖 同其它降血糖药物一样,服用瑞格列奈有可能发生低血糖。这些反应通常较轻微,通过给予碳水化合物较易纠正。若较严重,可输入葡萄糖。与其它任何糖尿病治疗方法一样,这种现象的发生与患者个人的因素有关,如饮食习惯、用药剂量,锻炼以及压力(详见[注意事项])。根据上市后的经验,瑞格列奈与二甲双胍或噻唑烷二酮类药物合用时,曾收到出现低血糖反应的个案报告。 胃肠道不适 罕见:腹痛、恶心 非常罕见:腹泻、呕吐和便秘。 临床试验中有报告发生胃肠道反应,如腹痛、腹泻、恶心、呕吐和便秘。同其它口服促胰岛素分泌的药物相比,这些症状出现的频率以及严重程度均无差别。 皮肤及皮下组织异常 罕见:过敏反应 可发生皮肤过敏反应、如瘙痒、皮疹、荨麻疹。由于化学结构不同,没有理由怀疑可能发生与磺脲类药物之间的交叉过敏反应。 眼睛异常 非常罕见:视觉异常 已知血糖水平的改变可导致暂时性的视觉异常,尤其是在治疗开始时。在瑞格列奈治疗初期过后,此种现象极少有报道。在临床试验中没有因此而停用瑞格列奈的病例。 肝脏异常 非常罕见:肝功酶指标升高 个别病例报告用瑞格列奈治疗期间肝功酶指标升高。多数病例为轻度和暂时性,因肝酶指标升高而停止治疗的病人极少。只有极其罕见的病例报道发生严重肝功能异常,可是这些病例存在其它的因素,不能确定是服用瑞格列奈引起的。 |
|
禁忌 |
1. 1型糖尿病。 2. 糖尿病昏迷或昏迷前期。 3. 糖尿病合并酸中毒或酮症。 4. 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 5. 妊娠、哺乳期及晚期尿毒症患者。 |
* 已知对瑞格列奈或瑞格列奈中的任何赋型剂过敏的患者 * 1型糖尿病患者(胰岛素依赖型-IDDM,C-肽阴性糖尿病患者) * 伴随或不伴昏迷的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患者 * 重度肝功能异常 *伴随使用吉非贝齐(参见【药物互相互作用】)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格列喹酮。 |
本品主要成份为瑞格列奈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桃红色片,表面上刻有诺和诺德公司标志(Apis牛)。 |
|
注意事项 |
1. 糖尿病患者合并肾脏疾病,肾功能轻度异常时,尚可使用。但是当有严重肾功能不全时,则应改用胰岛素治疗为宜。 2. 治疗中若有不适,如低血糖、发热、皮疹、恶心等应从速就医。 3. 改用本品时如未按时进食或过量用药都可以引起低血糖。 4. 若发生低血糖,一般只需进食糖、糖果或甜饮料即可纠正,如仍不见效,应立即就医。少数严重者可静脉给葡萄糖。 5. 胃肠反应一般为暂时性的,随着治疗继续而消失,一旦有皮肤过敏反应,应停用本品,代之以其他降糖药或胰岛素。 |
同其它大多数口服促胰岛素分泌降血糖药物一样,瑞格列奈也可致低血糖。 与二甲双胍合用会增加发生低血糖的危险性。如果合并用药后仍发生持续高血糖,则不能再用口服降糖药控制血糖,而需改用胰岛素治疗。 在发生应激反应时,如发热、外伤、感染或手术,可能会出现高血糖。 瑞格列奈尚未在肝功能不全的患者中进行过研究。也未在18岁以下或75岁以上的患者中进行研究。 应尽量避免将瑞格列奈与吉非贝齐合用。如果必须合用,应严密监测患者的血糖水平。因为可能需要减少瑞格列奈的用药剂量。 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 与其他口服降糖药一样,患者必须慎用以避免开车时发生低血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