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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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10g:100mg) |
10g/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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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海灵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
福元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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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0048 |
国药准字H34020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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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敏感菌引起的皮肤浅表真菌感染:足癣、体癣、股癣,也可用于皮肤念珠菌病和花斑癣。 |
用于单纯疱疹;也可用于浅表真菌感染,如体癣、股癣、手足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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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每日2-3次。用药后虽可很快见效,但为减少复发,体癣、股癣、花斑癣以及皮肤念珠菌病,应连续治疗2-4周;手足癣需要4-6周的治疗。 |
1、用于带状疱疹、单纯疱疹、尖锐湿疣时,外涂于患处,一日3次。 2、用于浅部真菌感染时,外涂于患处,早晚各1次,体股癣连用3周,手足癣连用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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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病例有局部瘙痒刺激反应,如皮肤红斑、丘疹及刺痒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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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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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卢立康唑。 |
主要成份:酞丁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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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的乳膏,有轻微的独特气味。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黄色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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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 2.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在外用乳膏剂时可散布撒布剂。3.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揩干,特别趾间。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散布撒布剂或抗真菌粉剂于趾间、足、袜和鞋中,每日1次或2次。4.哮喘病人慎用。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口服酮康唑可引起肝功能损伤,外用酮康唑虽未发现,但肝功能受损的患者应慎用。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育龄妇女慎用。4.本品不宜用于婴幼儿和哺乳期妇女。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